2017年8月24日下午3:00-5:00,武汉市国税局黄罗俊副局长率市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征管科技发展处开展了“12366局长听您说”活动。
当天共上线受理电话8个,本期政策咨询7个。通话总时长100分钟,当场回复问题7个,当场答复率87.5%,工单转办1个(稽查局1个),正在办理过程中。
其中,政策管理咨询类问题涉及货劳税5个,占本次咨询电话总量的62.5%,所得税类1个,占本次咨询电话总量的12.5%,征管类1个,占本次咨询电话总量的12.5%。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咨询人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纳税。在2015年4月之前缴纳增值税,2015年5月由增值税改为营业税,在第二季度申报中4月增值税销售额5万,5月营业额6万,6月营业额8万,咨询人问其中4月份增值税销售额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优惠?母公司派一位高管在子公司,工资由子公司承担,但社保公积金关系在母公司且由母公司缴纳,子公司在年底与母公司进行结账,但母公司不能提供发票只能提供给高管缴纳社保的凭据,此费用子公司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发生利息收入,实习参观,不动产租赁,技术服务费,检测费,劳务费和验证费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去工商部门增加经营范围时,工商部门表示名称太细,没有相关经营范围,需要具体咨询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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