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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五一”税收新政 武汉支柱产业和小企业享减税利好
发布日期:2018-05-10 浏览次数: 次

  

 

    长江商报消息本报讯 (记者 陈妮希 通讯员 陶鹏宇 叶翩)今年以来,国务院连续出台减税措施。特别是5月1日起施行的两项税收新政策,将给武汉制造业和部分小型企业带来减税“福音”。

税率下调,制造业享减税利好

  据了解,从5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的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税率下调,将直接给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等行业带来利好。”武汉市国税局副局长陈彬表示:“武汉制造业基础雄厚,烟草、汽车、石化等传统制造业多年来一直是武汉市的支柱产业,税收贡献巨大。”仅从2017年的税收收入来看,制造业占全市税收收入比重达到47.67%,税收规模在全行业中位列第一。

  两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下调1%,对于企业来说减税效果简单直接且迅速有效。武汉开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殷莉告诉记者:“别小看了这1个点,对于我们就是‘久旱逢甘霖’;初步预测,将为我们公司减税50万元左右,占到公司年缴纳增值税的7.5 %。”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适用17%、11%税率的行业减税规模相对较少。“这次降低税率,将侧重点放在了原增值税行业以及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弥补了前期减税短板,直接扩大了减税的覆盖面。”陈彬表示:“仅此一项,就能实现49%的减税面,这将为武汉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提供积极助益。”

标准上调,小企业享简易计税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通知要求,自2018年5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同时,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12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陈彬表示:“这次将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标准统一为500万元,是简化和优化税制的重要举措;改变了过去按行业划分50万、80万、500万的三档标准,解决了执行中难以划分的困难。同时,还能让更多中小企业享受简易计税带来的办税便利和减税红利。”

  记者了解到,除调高标准外,给予纳税人尤其是规模较小的纳税人一定的选择权,由纳税人自主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是一项非常欢迎的政策。

  武汉中天达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徐斌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小微科技企业,一般纳税人。他说:“这几年,科技人才工资水平增长较快,人工等无法抵扣的费用占比越来越高,再加上上游企业大多开具3%的专票,导致我们增值税税负逐年增加。近期,最让我高兴地是,国家出台政策,像我们这样的企业可以转回到小规模纳税人了。经估算,仅此一项每年就可以节省资金约15万元。”

  为了确保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5月1日在武汉顺利落地,武汉市国税局统筹规划、提前布局,目前已完成相关征管、开票系统的更新和升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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