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0日下午3:00-5:00,武汉市国税局张建平副巡视员率市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征管科技发展处开展了“12366局长听您说”活动。
当天共上线受理电话6个,本期政策咨询6个。通话总时长110分钟,当场回复问题6个,当场答复率100%。
其中,政策管理咨询类问题涉及货劳类4个,占本次咨询电话总量的66.67%;所得税类2个,占本次咨询总量的33.33%。反映的主要问题有:环保局由于烧煤锅炉改烧气锅炉给企业的政策性返还款是否交增值税?能否开具发票?在PPP项目中,政府支付给社会资本方的运营服务费、可用性付费如何征税?在没有全国性文件的情况下,武汉市PPP项目征税是如何操作的?咨询人公司A与集团总公司B签订了保单合同,合同受益人是总公司和分公司C,付款方为总公司B,现在B公司要求A公司开票给分公司C可以吗?已与政府签订协议,政府同意其缓缴养老保险,并约定了缴纳时间。那么缓缴支付的养老保险费用能否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纳税人所在公司为国有企业,帮个人(因个人身份原因)代持股份(来源于合伙企业或者有限公司)的分红所得税务应该如何处理,是以个人名义缴纳还是以公司名义缴纳,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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